2008年4月9日星期三

惩治金融卖国贼,保护银行控股权【转载】




银监会,中国银行业的最高监管机构,近几年来,在少数买办集团代表的操控下,利用不合理的制度设计,在“与国际惯例接轨”的旗号下,大肆将我国有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股权廉价让渡于外国资本,以出卖国家金融主权换取本集团的利益最大化。这一切伴随着2008年3月27日出台的《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到达高潮:在这一文件中,取消了对外资控股中国银行的比例限制(此前规定,外资单独控股中国银行不能超过20%,联合控股中国银行不能超过25%),明确赋予了外国资本对中国银行的控制权。
  
  这一文件自发布之日起,即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刻揭露、坚决抵制和愤怒声讨。在强烈的反对声和各界正义力量的巨大压力下,银监会《征求意见稿》起草人4月7日又出面声称,外资控股中资银行的相关限制并没有取消。至此,一场逻辑闹剧达到极致:一方面,“征求意见稿”将25%作为控股下限的规定,而20%的比例是对控股上限的规定。两个法规宣布同时有效,所有逻辑抵不过卖国的决心。控股银行的上限不得超过20%,下限不得低于25%!这是何等荒唐!何等滑稽!何等的令人哭笑不得!这种闹剧,让买办集团出卖国家金融主权之险恶用心欲盖弥彰。
  
  让我们来看看买办集团操纵银监会犯下的四宗罪行:
  
  第一:贱卖国有银行股权
  仅工行、中行、兴业在内的十多家银行贱卖资产损失就超过10600亿元,广发、深发、华夏行和北京行的控股损失7000亿元,达到17000亿元,其中绝大部分为2006年一年的损失。17000亿元,意味着拿走了中国2006年GDP增长额的六分之五,拿走了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四分之三,拿走了全国2年半的公费医疗,拿走了全国2年多的教育经费,拿走了当年全国房地产的六分之五……而这还只是十几家大型银行贱卖的损失,全国必须要经历这样贱卖的银行多达百余家!
  
  第二:试图出卖银行控股权引狼入室
  以拉美国家阿根廷为例,从1992年到1997年,外资控制12%的资产,到外资控制52%的资产,到2001年外资控制67%的资产。结果是金融危机来临根本无法阻止资本逃,财富流失。出卖银行控股权,就是密谋把中国抛入拉美式金融危机,穷头百姓,颠连失所;小康之家,倾家荡产;富裕之家,大厦将倾。国家财富,流失无尽,中华崛起遥遥无期。
  
  第三:用百姓血汗为洋主子的危机买单
  中共银监会4月7日公告,中美金融监理部门已签订协作协议,大陆将开放商业银行代客投资美国股票市场,以及经美国证监会认可的公募基金。美国成为继香港、新加坡、伦敦、日本等国,大陆第五个批准的QDII海外投资市场。海外市场笼罩在次贷风暴阴霾中,更为严重的信用卡危机随时可能爆发。QDII持有以美元计价的股票或证券,只意味拿国人的血汗钱去补金融寡头们的窟窿。
  
  第四:窃据高位图谋不轨
  上述事实说明,现在控制银监会的,是一个完全站在人民对立面的、为外国敌对势力服务,并与之有密切利益关系的的买办集团!这个集团和其背后的外国势力,不会满足于限定在某个特定的领域。控股中资银行的法律限制被放开后,制造金融经济危机乃至引发大规模社会动荡,从而以极低成本乃至零成本获取对金融产业的全面控制,最终达到控制中国经济命脉,再次使中国沦为经济殖民地目。外国资本利用对我金融垄断和经济控制,必进而谋求实现对我政治、舆论、文化、教育、司法、外交和军队的全面渗透和控制。这是中国政府和人民面临的真正腹心之患!国之患,莫过于社鼠。社鼠者“内则蔽善恶于君上,外则卖权重于百姓,不诛之则为乱,诛之则为人主所案据,腹而有之”。社鼠不除,国无宁日。庆父不死,鲁难未已。银奸不除,国患不止。
  
  
  让我们一起来揭露批判控诉买办集团犯下的四宗罪,并最强烈地呼吁:
  
  惩治金融卖国贼,保护银行控股权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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